北京中医药大学考研(北京中医药大学考研分数线)




北京中医药大学考研,北京中医药大学考研分数线

北京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6年,是国务院批准最早创办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中医药人才的教育基地、高等中医药教育改革的示范基地、中医药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研究基地、防治重大疾病和疑难疾患的医疗基地、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人文基地、推进中医药走向世界的国际交流基地。学校现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是入选学科最多的高等中医药院校,现诚邀有志于从事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领域研究的海外青年英才依托我校申报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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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3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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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模式

1. 国家资助力度:100-300万元

2. 资助期限:3年

纳入学校“壶天人才计划”者,同时享受校内相应待遇,享受附属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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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条件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 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含)以后;

3. 具有博士学位;

4.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 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3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2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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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说明

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与北京中医药大学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项目申请信息系统链接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报账号请与科技处联系开通)。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 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

3.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于2023年3月10日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科技处,学校审核后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4. 依托我校申报海外优青项目者,请查看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事业编制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招聘启事(https://www.bucm.edu.cn/zpqs/78732.htm),登录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网(http://hrzp.bucm.edu.cn:8080/zp.html)进行填报,可同时申请加入我校“壶天人才计划”壶天青年学者或壶天青苗学者,“壶天人才计划”岗位设置见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壶天人才计划”招聘启事(https://www.bucm.edu.cn/zpqs/78727.htm)。

“壶天人才计划”是北京中医药大学建设中医药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核心人才计划,引育并重,专兼结合,设立青年人才成长特区,畅通“博士后-优秀青年人才-高层次领军人才-战略科学家”成长“全链条”。

通过我校“壶天人才计划”评审者,同时入选海外优青项目的,即可在国家及部委相关待遇基础上累加享受学校的人才待遇。未入选海外优青项目者,入选我校“壶天人才计划”,可享受学校的人才待遇。学校为各类人才提供实验空间与平台,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提供硕博士导师资格认定的快速通道,在研究生招生名额、博士后招收名额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提供个性化的人才服务。具体薪资待遇一事一议。欢迎来函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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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1. 优青(海外)项目咨询

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联系人:秦灵灵、赵燕

联系电话:010-64286498,

联系邮箱:15201484725@126.com

2. 意向性协议与壶天人才计划咨询

北京中医药大学人事处(人才办)

联系人:鲁艳春

联系电话:010-53911049,

联系邮箱:szkrcb@bucm.edu.cn

3. 设岗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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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事处、科技处

排版 | 张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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