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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让我再看看蓝天好吗”?戴着手铐脚镣的药家鑫对押送他的法警提出了人生最后一个要求,法警默默的点了点头。药家鑫站在原地抬起头看着尉蓝的天空,眼里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含着泪水上了行刑的车……6月7日全国高考的第一天,西安音乐学院的高材生药家鑫被注射执行死刑。

药家鑫是西安本地人,西安音乐学院的高材生。药家鑫成绩优秀,高考专业课是片区第一名,文化课也超过分数线。在西安音乐学院读大学期间获得了各种奖励,父母为了奖励他,拿出了所有的存款还借了四万元,给他买了一辆十四万的深红色雪佛兰科鲁兹轿车。

2010年10月20深夜,读大三的药家鑫送女朋友回西安外国语学院后,独自一个人驾车返回。路上百般无聊的他在车载显示器上放了场偶像滨崎步的演唱会,一边开车一边看。

药家鑫走到翰林路中段时,天黑没有路灯,他的车和一个电动车发生了碰撞,药家鑫慌忙下车查看。一个穿着普通的妇女躺在地上痛苦的呻吟着,药家鑫直觉上觉得这个女性是家庭经济条件很差的农村妇女,而且她一直在看自己的车牌号。

药家鑫害怕被她长期纠缠,头脑一热拿出今天刚买的一把二三十公分长的单刃切肉刀,朝地上正在呻吟的妇女刺去,一刀、二刀……一开始她还本能的用手挡,慢慢的躺地上不动了。

药家鑫慌忙中驾车逃逸,在郭杜十字路口又撞伤一对情侣,被附近的人拦截住并报警。因为这对情侣只是轻伤,警察调解之后就让药家鑫走了,药家鑫只字未提前面撞伤并刺伤人的事。

10月23日药家鑫精神即将崩溃的对父母讲撞伤人并捅伤人的事,其父坚决要他自首,药家鑫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自首。

被药家鑫撞伤并捅死的是一个农村的打工妇女张妙,张妙在堂哥开的麻辣烫店里打工,下班回家的路上遇害。家里有一个二岁的孩子,张妙的丈夫拒绝赔偿款,坚持要把凶手判死刑。

2011年4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认为药家鑫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严劣,罪行极其严重。

律师提出药家鑫属于激情杀人,初犯并且有自首情节,请求法庭轻判,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法院认为药家鑫的做法缺乏人性,突破了人伦底线,并且在当时引发了社会公愤。

药家鑫提出上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药家鑫想捐献自己的眼角膜,被父亲无情的拒绝了,父亲讲让他把自己的罪恶都带走,不要再连累别人。其实药家鑫的父母对独生儿子非常好,为了支持儿子学钢琴,母亲把自己的工资全都给他交了学费,只可惜最后白发人送黑发人。

法院让药家鑫过了最后一个端午节,节后第一个工作日执行死刑。药家鑫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2011年度全国法院十大精品案例第一名,案例值得年轻人好好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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