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强(管强画家)




管强,管强画家

立法为公,执法为民!这应该还是每一个执法者最为基本的素养,无论是城管还是农管都应该遵守,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不受损,这也应该是底线问题,如果反过来,那么公信力必然大打折扣?

猪场被强拆,养殖户怒射3名农管?

5月16日,多家媒体报道了福建南平市在网上流传的一则公安局延平分局的《悬赏公告》,公告本身是一起刑事案件,公告内容为:5月8日下午,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经查,卢某友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在逃。警方悬赏5万元征集线索。

刑事案件每天都有,但是这件事却引起热议,原因就是牵扯到了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农管”,也是官方说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职责是爱农、护农,打击损害农民利益的,比如假种子、农药化肥等等。

然而据网传热搜,这起刑事案件村民却拿枪把“农管”打伤了,原因是农管等执法部门的60余人下乡执法,强拆了养猪户的养殖场,导致200余头生猪无家可归,随后卢某闻讯赶来,看到猪场已被强拆,就拿枪击伤了3名工作人员后逃离。根据新闻媒体的采访,当地村民称,网传的养殖户枪击“农管”中的枪不是霰弹枪,而是装修用的射钉枪。

随后,就有了网上的这则《悬赏通告》,在媒体向当地工作人员求证时,给出的回复是目前嫌疑人已经归案,被击伤的2名农管和一名派出所人员仅是受伤,没有人员死亡。

网传说法

本是爱农、护农的农业综合执法队却遭到村民打伤,是农民不懂事吗?然而网传的另一个版本好像其中还有不为人知的故事。在媒体的采访中卢某的堂弟表示,表哥是在事发4天后自己去派出所自首的,在自首前找到堂哥让其帮忙卖猪还债。

而卢某的猪场是属于误拆,当天拆除的应该是另一家猪场,结果却把卢某的猪场强拆了,在拆完回去的路上被赶来的卢某打伤,从而就发生了此事。

“农管下乡强拆猪场被枪击”登上热搜之后引起了广泛热议,评论量数万条,从网友的评论中大多都是负面的,认为执法人员执法过度,尤其是了解到在没有拆除了本不该拆除的养殖场后更是感觉胡乱执法,已经有朝着‘城管’去的方向。

农管有拆除养猪场的执法权吗?

其实,我们应该更关注农管的执法权问题,有没有直接其强拆猪场的权限,要不要赔偿养殖户的损失。毕竟从我们朴素的情感中,在我们的认知里,卢某在自首前首先想到的是卖猪还债,可见其信用是比较高的。

根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执法目录,共计250多条处罚规定,主要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畜牧法、种子法、渔业法等相关法律,因而对于养殖是有执法权限的。但是根据相关规定,强拆村民养殖场必须要依法,而且是有工作流程的。

比如要认定养殖场违法,认定违法以后进行对养殖户公告,要求养殖户限期拆除,如果不拆除可以向法院申请强拆,在法院批准以后才由相关部门组织依法拆除。

然而,卢某的养猪场首先就没有认定违法,更没有下达拆除通知书,可以说从哪个环节上都是属于非法强拆,农管已经越过了执法权限,甚至还拆错了养殖场,造成了养殖户的损失,而这些损失该由谁来买单?无疑还是我们整个社会的财富给这些人买单,绝不是这60几个人自掏腰包。

而这些胡作为乱作为、乱执法的行为无疑会再一次造成政府公信力下降,这也使我们现在的人已经开始漠视权威、漠视官方,对于城管、农管的印象进一步恶化。也是我们为何很多网友同情犯罪嫌疑人的原因,甚至于有些网友说打得好,早就该打。

同情犯罪、对执法人员恨之入骨,难道这是价值观的扭曲吗?其实不然,这是我们每个老百姓最为朴素的情感,是普世价值观,这点不因违不违法、犯不犯罪而改变,因为我们知道公理自在人心!

管强(管强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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