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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张屏

10月26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光谷分校和武汉光谷(国际)外国语学校变更学校名称的公示》,全文如下。

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光谷分校和武汉光谷(国际)外国语学校分别提出变更学校名称申请,经东湖高新区教育局审核,报请武汉市教育局批准同意:

“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光谷分校”单位名称变更为“武汉光谷未来学校”;

“武汉光谷(国际)外国语学校”单位名称变更为“武汉光谷外国语学校”。


(网站截图)

链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5月16日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其中第六条为“清理规范学校名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名称要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不得包含公办学校名称或简称;未经授权,不得包含其他学校名称或简称;不得含有外语词、外国国名、外国地名;不得使用国外教育机构专有名称命名;不得使用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引发歧义的内容和文字;不得利用公办学校品牌开展商业活动。各地要按照审批管理权限,逐校核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名称,对不符合命名规范的学校,要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变更名称。”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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