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专业考研科目(武汉理工大学交通运输专业考研科目)




交通运输专业考研科目,武汉理工大学交通运输专业考研科目

广东光明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评估及分级管控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1.申报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3.预算金额:人民币72万元
4.项目类型:服务类
(二)项目来源
根据《安全生产法》《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深圳市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省安委会“六十五条”、市安委会“七十五条”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细化分工方案》等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每3年需组织1次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开展行业安全风险评估及分级管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水平。
(三)项目目标
本项目旨在协助我局开展行业企业基本信息风险评估及风险源现场核查、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我局安全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排查治理成效,有效促进辖区交通运输行业平稳有序、安全发展。
(四)工作内容及成果
1.针对辖区公交、客运、货运(含危运、泥头车、普货)、汽车维修、养护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在此基础上,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际情况对企业进行风险分级,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风险点企业,提出相应的监管措施(包括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监管内容等),落实差异化监管;
2.协助我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开展督查复查,督促企业进行隐患整改,做到不留死角。对管控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及时反馈我局;
3.协助梳理完善我局各板块安全管理台账,对我局安全生产监管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供专业咨询和专业意见;
4.协助我局监管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如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等台账),并提供专业性意见;
5.协助我局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并提出专业性意见和建议。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中标方应成立项目组,安排1名项目负责人与项目团队成员(除负责人外,不少于5人),按采购方要求完成项目服务成果。
(二)服务期限要求
1.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
2.中标方应于签署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提交项目工作方案,并根据采购方的审查意见对工作方案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3.中标方应于9月30日前向采购方提交中期成果报告(包括进度情况、风险分类、存在问题、管控措施及工作建议等),并根据采购方的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4.中标方应于12月10日前向采购方提交总结成果报告(包括检查情况、风险分类、存在问题、企业分级、管控措施及工作建议等),并根据采购方的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形成最终成果。
(三)验收要求
中标方提交的项目工作方案、中期成果报告与总结成果报告均须获得采购方审查验收通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方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招投标系统平台供应商。
2.投标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和非法分包。
四、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
(二)服务地点:深圳市光明区。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20000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方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方与采购方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3.投标方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4.投标方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投标方应充分了解项目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四)付款方式:项目按合同相关规定分两期付款。
第一笔在中标方提交工作方案并经采购方审查通过后,支付合同总费用的40%;第二笔在中标方提交《光明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评估及分级管控服务项目中期报告》并经采购方审查通过后,支付合同总费用的40%;第三笔在中标方提交《光明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评估及分级管控服务项目总结报告》等成果资料并经采购方审查通过后,支付合同总费用的20%;中标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
(五)项目售后要求:
1. 售后服务内容
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报等技术支持。
2. 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方;
3)按采购方要求完成售后服务。
3. 售后服务期限
本项目最后成果提交采购方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要求由中标方提供1年的技术支持。
(六)违约责任:
中标方提供的服务或者成果不能通过采购方任意一阶段审查或验收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标方应向采购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退还已收到的价款,采购方有权另行委托其它单位继续开展此项工作。
响应方式:投标方在2023年5月19日(周五)上午12:00前,将投标文件(只接受PDF文件格式,将所有资料合并为一个PDF文档)提交。逾期响应的视为放弃投标。
报名前发邮箱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gstb@126.com
(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和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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