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考研(22年考研国家线)




22年考研,22年考研国家线

那是一个早晨,龙某的宿醉还未清醒,就已经又抱着酒瓶子开喝了,妻子没有办法忍受酒鬼,更害怕带坏孩子。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龙某就经常把酒瓶子别在腰上,走到哪都要喝点,喝得烂醉就开始撒疯,在各种场合大闹一通。

妻子每次都得在事后去跟人家赔礼道歉,看到龙某的样子,妻子没好气的数落和抱怨,龙某要么完全不理睬,被骂得急了就拍桌子、踢板凳。

后来转化成对妻子的打骂,而妻子面对脸红脖子粗的丈夫只能默默流泪,一大早就被龙某吐得满屋都是,难闻的酒气把天花板都熏透了。

屋顶的蜘蛛都跟醉了一样,织出来的网歪歪斜斜,妻子彻底厌弃了这种生活,向龙某提出了离婚,龙某当然不愿意,指责妻子不守妇道。

闹上法庭之后,龙某和妻子的对峙因为法官的介入而出现了倾斜,法官认为龙某的行为已经比较恶劣,违背了夫妻之间平等关系的要求。

表示支持龙某的妻子为自己的权益积极争取,并判决准许离婚,妻子的离开已经成为既定事实,龙某眼光阴毒的盯着宣判的法官。

傅法官是个成熟稳重,深明大义的法官,一向工作认真,对各种案子的处理都是秉公执法,有口皆碑。

偏偏被龙某横挑鼻子竖挑眼,认为都是傅法官的支持,才会让妻子没有留在身边,龙某就对傅法官耿耿于怀,一直把这些事都怪在傅某的头上。

离婚之后,龙某的大儿子跟着龙某生活,但是没有了母亲的约束,龙某每天更是醉生梦死,清醒的时间非常有限,于是大儿子变得沉迷游戏。

儿子的不务正业,对龙某的态度也不好,龙某愈发感觉所有的惨事都是因为傅法官允许了妻子离婚,在一个酒友的打听下知晓了傅法官的住处。

龙某揣着刀找上门,将傅法官砍死了,被捕后,67岁的龙某被判了死刑,有一次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龙某却笑着说:“我报仇了,死而无憾。”

法律分析

将个人的过错怪罪于他人,实施极端行为的,只能证明个人的无能和软弱,龙某二十二年没改变现状,始终沉沦在失败之中。

傅法官的死是比较冤的,他都已经退休了,本来是安享晚年的时候,却被不理智的龙某杀害,而龙某也终于结束了自己失败的一生。

婚姻中没有办法挽回妻子,离婚后没有办法教育儿子,生活上没有办法摆脱酒瘾,对抗不了法律的尊严,只能拿一个退休的老法官撒气。

龙某的行为必然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社会影响,大家对司法机关的敬畏感应该更强烈,法官本身作为主持公平正义的人,是客观而庄严的。

杀掉一名退休法官,是报仇吗?龙某有什么理由仇视傅法官,没有了傅法官,龙某就不用离婚,后半生就能教育儿子了吗,显然不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龙某因酗酒对妻子进行家暴,这本身就是要被准许离婚的行为,换成任何一个法官来可能都是一样的结果。

与其说是龙某要杀傅法官,不如说是龙某想要在临死前拉个人垫背,他要杀掉的是一辈子失败的自己,到最后自己都不愿意接纳自己。

傅法官只是龙某不愿意承认自身失败而找的假想敌,他把一切都归罪于法官,仿佛这样就能减少自身的罪过。

自欺欺人的生活了二十多年,希望能够心安理得的继续堕落下去,但还是没有能彻底的战胜心魔,看似是砍死了傅法官,其实刀刀都是否定自己。

承认自身的失败后,没有了生存下去的希望,借助对法官的宣泄,将自身的生命予以终结,还是懦夫行为,没胆量自毁。

傅法官为法律事业奉献终身,会成为法律的代名词,依法判决的结果即使重来,也必然不能被撼动。

龙某和妻子的离婚,是妻子竭力要求,龙某拼命反对的,离婚要先协商,双方没有办法协商一致的才会产生诉讼。

法院也是以能不判离就不判离为主要的调解原则,能够和平的解决当然是最满意的结果,但是没有办法善了的也只能按照过错程度来决定。

龙某的情节已经是比较严重的影响了妻子的健康和安全,为此应该以保护妻子的视角准许其离婚,并将大儿子交予龙某抚养。

离婚后的生活是龙某自主选择的颓废,儿子不听话,龙某也就没有什么教育能力,他的存在确实是危害了遇到的所有人。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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