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拍翅膀说:“这宠物能修改记忆??食草,无攻击性,而且那废品站那么潮湿,我知道这玩意儿是什么了!
!
还真有疯子养这种东西当宠物啊?”
小真摸着下巴:“我也知道是什么了。
难怪一万点的高价挂了这么多天都没人交差。
大概那些赏金猎人找到它的那刻,就被它洗脑一遍打发走了。”
“是的。”
猫先生说:“它不仅洗脑赶走了所有来找它的赏金猎人。
那个收养它的老王,我怀疑记忆也被它改过。”
第14章生儿不如养狗
老王用梳子温柔地打理着哈士奇的毛。
它的灰白毛柔软密实,手摸上去有种摸缎子般的细腻丝滑。
老王越梳越爱不释手。
它是我要送给亮亮的————
它的蓝眼睛纯粹美丽,就算是老王这样毫无浪漫之心的人都一时之间看入了迷。
它的眼睛就像是电视里的大海……
老王从未去过海边。
自离开乡下老家来到这个城市后,他在垃圾堆中忙碌了几十年。
旅游散心这种事从来不在他思考的清单上。
一开始是渴望在这个城市里拥有可以歇脚的小家,后来则变成了要把儿子养大成人。
他的儿子,邻居们提起来都会竖起大拇指。
他的儿子小时候是多可心乖巧啊。
他省吃俭用地将儿子拉扯大,眼看着儿子逐渐出息,先是名牌大学的学生,而今已是大公司里的小主管了。
他还记得上一次见儿子的样子。
他的儿子西装笔挺,整个人干净精神,他看了就满心欢喜。
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儿子就不再用正眼看他了。
“你要来找我不能穿得好点吗!
!
你想让我的脸往哪儿放啊!
!”
的确是,为了省出钱还房贷,他身上的衣服都是废品堆里捡来的旧衣服,永远都是灰扑扑又不合身,就算洗过多遍,那上面依然还是有股垃圾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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