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游客纷纷向左,一直走到一片青翠的草坪,尽头就是慈济的墓了。
butbegtoohappythehappessthatthou,light-ddryadofthetrees,于凤岐牵着陈献云的手,一个字一个字念给他,他说,是你的快乐使我太欢欣,你呵,林间轻翅的仙灵。
陈献云偏过头静静地凝视着他,朦朦胧胧的细雨洒下来,“我是你的小夜莺?那你要给我准备个笼子吗?”
于凤岐本来只是调笑,但陈献云问得认真,他便拉了人的手,一点点安抚地吻着,“你是我的小鸟,但我随你去飞,好不好?”
他的声音如此真诚,像盟了誓愿,陈献云低着头,小声地说:“我本来总担心,你那么有钱,会不会要把我当金笼子里的鸟,”
说着,他扎到于凤岐怀里,紧紧抱住老男人的腰,“你真好,凤岐。”
于凤岐被陈献云的天真取悦,拉着人狠狠亲了两口。
周围零零星星的游客大概无非是文艺老中青年,对此见怪不怪,或者正沉迷吸满地跑的野猫。
于是于凤岐更肆无忌惮,索性把人亲软了腰。
他们走回去到门口时,陈献云忽然问那个大爷,他说dovètobadigrasci?大爷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马上又变得无比热情,turnright!
他嗓门洪亮,ggiu!
ggiu!
于凤岐问他还找谁,陈献云犹犹豫豫,最后说,我找一个蓝眼睛的人,说着,他从别人坟头揪了朵红色的康乃馨,郑而重之地把花放在大理石的墓上,又翻出记事本来,撕了一张,窸窸窣窣写了行字,用小石子压到了墓上。
于凤岐想看,陈献云慌张地去推他,说这是我的小秘密。
雨渐渐下得大了,于凤岐撑开伞,揽着陈献云走出墓园,伞倾在陈献云一边,直到回去酒店,他连肩膀都没有湿。
雨水渐渐洇没了纸条上的字迹,等墓园管理员看到时,那行中文已无法被辨读。
“亲爱的葛兰西同志,这是我的恋人,祝他变成我们的恩格斯吧。”
只有墓上攀着的花枝,看到了这个秘密。
作者有话说:番外是送给被这个故事捅到的朋友们的安慰剂,甜甜就不疼了。
回应两个问题:1设定男主是社会学系而不是社工系是因为种种原因,我同事里社会学系对社工系占压倒性优势,工厂那章很多细节是他们的亲身经历或者工友口述,有些塞进了反正没人看的专著里,有些就掉落在一声声叹息里。
我心疼,就又讲了一遍。
2结尾对于类型文学应该是he,没人死,又重逢了。
但对于生活的逻辑,我只能说不知道,是悬置的,因为我不知道怎么打赢这样一个资本家,没人知道。
说不定小陈认命了。
说不定小陈419了就跑。
也说不定小陈当场给了于老板一记左勾拳。
最后,谢谢所有读者,谢谢你们包容了一个第一次写文的新手的所有不成熟和任性!
谢谢!
让我们下一个故事见!
ps《世界之灰》和《弗兰德镜子》的作者在给我画封面,过段时间欢迎回来刷新看看。
(这是一条彩虹屁+秀恩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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