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个鸡蛋全没了。
“真是败家娘们,全吃了,怎么不撑死她。”
张老头忍不住骂道。
张晓福过来,果然看到鸡蛋没有了,再想想刚刚林语的样子,感觉跟换了一个人一样。
以前的林语,在他面前都不敢抬头,说话都是细声细语的,别说反驳了,就是被打了都不敢哭出声来。
可是刚刚的林语,竟然说要跟他离婚,还说他不如一条狗。
张晓福强大的自尊心,觉的受到了伤害,咬着嘴唇,心里怒火高涨。
“该死的贱人,看我不打断她的腿。”
张晓福愤恨的道。
张老头气呼呼的道:“该给点教训了,无法无天啊!
要是放在古代,偷吃东西,还吃独食,那是要浸猪笼的。”
林语出了张家,迎面就看到未来的大反派林熙晨回来了。
五岁的孩子,瘦的就剩下一身骨头了,穿着女孩子剩下的红色凉鞋,破了洞的蓝色短裤,上身是一件用红线修补了的白色背心。
说是白色,却早已经肮脏的看不到原来的颜色了,花花绿绿的,大团大团的油渍,看着有些恶心。
这倒不是林语不给他洗,关键是这衣服已经好几个人穿过了,上面的油渍和印记根本洗不下来。
但是即便穿的如此的破烂不堪,依旧会被林熙晨小小的容貌震撼一下。
小家伙长得实在是太可爱了,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比女孩子的还有茂密细长。
雪白的小脸,白的如玉一样。
红艳艳的嘴唇,笑起来的时候还有两个很浅的酒窝,特别的招人疼。
但是这小子很少笑,甚至都不说话。
迎面看见林语抱着张夏出来了,一声不吭继续往张家走。
五岁就到叛逆期了,这种孩子林语还是带俩娃找工作三个人的衣服跟逃荒一样,关键是三个人长得还特别精致,倒是迎来不少的惊奇的目光。
林语知道很穷,但是有些钱必须花。
首先林语给林熙晨卖了两身衣服,一双凉鞋。
她不要太差了的,尤其是鞋,皮制的,软底,花了八十多。
衣服倒是还好,夏天的衣服,轻薄凉爽最好,就这样也花了一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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