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钟后,他意识到:自己能够思考了。
掀开被子,他赤脚走到矮桌前,拿起笔在这天的日历上打了个叉。
向前翻,上次的叉是在九月末。
九月末的那天,他看起来情况非常好,和陆选仁头头是道的聊了好一阵子,然后又同陆振华去银阁寺里散了步。
可惜一觉醒来的第二天,他就又不成了。
幸而陆选仁同陆振华已经屡次遭遇过这种空欢喜,所以也并不惊讶,只是小难过了一阵而已。
拉开电灯,他找出镜子放在桌上,镜中人看起来神情平静,目光悠远。
陆新民很喜欢这样的自己,所以心情大好的转身爬向角落里的木制柜子。
他从小柜子里取出了一个大信封,里面放着一小沓从上海带过来的照片‐‐走前的一晚,他自己想着带的。
后来的一段记忆都是空白,等他再次恢复思想时,他发现这些照片全都被弄的皱皱巴巴了。
他最喜欢的行为,就是&ldo;看&rdo;。
观察、欣赏、窥视……都包括。
所以一般人受不了他的目光,总觉着他那眼睛里好像要放出射线似的,穿透外壳、直达内心。
他来这世上三十多年,无所作为,纯是一名观光客。
因为只是路过而已,所以也不必深入世间、了解详情。
动乱、战争、变迁……对他来讲,都不过是一幕幕戏剧而已‐‐如果演的不够美丽精彩,他还懒得看呢!
把信封里的照片倒出来,他从中拈起一张。
上面是他和顾理初。
这个照片洗了两张,他一张,顾理初一张。
他觉得这张照片拍的很好,黑白两色拼出一个阳光明媚的世界来,在那个世界里,他和顾理初还是比较快乐的。
盯着照片瞧了一会儿,他忍不住微笑起来。
放下照片,他又拿起一张来。
这张上面,是他和他父亲‐‐那时的他正在读大学,还是男孩子的模样。
而陆选仁也正值盛年,一手拉着自己这心爱的儿子,腰板挺得笔直,表情很是意气风发。
陆新民把照片一张张拿起来,这些凝固了的影像就是他活过的印迹了,否则他什么也没做过,什么也没留下,怎么能证明自己的确曾在这世上走过一遭?这个清晨,陆新民气定神闲的站在庭院里,微笑着望向天边的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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