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之间,李经纬那张胖脸似乎又出现在他的面前,眯起一对小眼睛,用惯常那种笑容瞧着他。
桓震心中疑惑,他不是已经死了么?自己亲手杀他,亲手葬他,怎么如今却又能见到他?难不成人死之后真有魂魄,难道李经纬怨念不绝,前来勾魂了?他更宁可相信那是自己的幻觉,可是这幻觉也未免太过逼真了。
李经纬笑嘻嘻地道:“你来了,你终于来了。”
桓震不自觉地重复道:“我终于来了。
这里是哪里?”
李经纬道:“是你该来的地方。”
桓震摇头道:“我该去的地方不是这里。
我有妻子孩子,有许多部下和将士,我还有许许多多不曾做完的事情。
我要去他们那里。
你知道怎么走?”
李经纬摇头道:“你太贪心了。
一个人能活一次,就该知足,何况你已经活了节,不喜勿看)事先声明,这一篇是写累了自我调节用的,不喜欢请不要看。
ps,涨停板居然说看了这篇才知道我是个,本人隆重声明,我不是!
!
我是传说中的分割线有人说,相遇是一种缘分,我说,缘分因相遇而结束。
有人说,没有人爱自己是悲哀的,我说,没有自己可以爱的人才是最大的悲哀。
因为我就拥有这最大的悲哀,所以我不会再有悲哀。
——题记很意外地,我再一次遇到了他。
在我们这种人来说,重逢的几率本来是几近于零的。
记得一个同伴曾经说过,他和我就像哈雷彗星跟地球,76年才有一次擦肩而过。
我笑着纠正他:你错了。
跟地球的生命相比,76年算得了什么?不过是一秒钟罢了。
他很认真的问我:76年跟46亿年有区别么?我很认真的回答:没有。
好了,现在我要告诉你一个故事,一个在我生命中持续时间最长的故事。
18小时的时候,我第一次在酒吧里遇见了他。
那个时候我在喝酒,而他在嗑药。
我端着啤酒杯,看着身边的男人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倒进我的怀里,头就搁在我面前的茶几上。
我抱起他的脑袋,轻轻放在我的腿上。
这是一颗漂亮的头颅,那些以收集人体器官为乐的富豪们会喜欢的。
三千个通用币——估这个价应该不会委屈他了。
我微笑着端起一杯啤酒,猛地淋在这颗价值三千个通用币的头颅上。
他的眼皮抽搐了一下,慢慢张开了。
那一瞬间我似乎看到了自己生命的终点,他灰色的虹膜里分明映出我的墓碑。
“来……来一颗吗?”
他似乎还没有完全清醒。
我的回答是第二杯啤酒。
他抹着脸上的泡沫,对我直翻白眼。
“别这么大脾气嘛,漂亮妹妹!”
他的手臂伸过来,揽住我的肩头。
“你的名字后缀是什么?”
漫不经心地回答,管这么多干吗?来一颗吧,hgh一下!
一只手掌托着几粒棕色的药丸伸过来。
小开。
混混。
浪费生命的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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