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红红那个故事是我有一次上网想要搜涂山红红,结果搜成“红红”
,就看到那个故事啦,大家有兴趣可以搜一下,嘻嘻—不造为啥,我总想着,一个人喝酒喝到疯狂弄进酒缸中,然后淹死(笑哭)哈哈哈哈哈哈那个时候可以写,王爷没有救,主角卒,全剧终。
—总要有一个不那么直的,这感情我才能写下去,嘿嘿。
—萧炀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他不喜欢女孩子但作者喜欢呀!
女孩子多软!
—萧炀最后的行径活像是看光了人家身子还不想给人家名分的渣男行径,作者予以强烈的谴责!
所以,他肯定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
—感谢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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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好感,还是增进好感?这是萧炀该考虑的问题了。
步青云还是那个胡天海地的玩,直的顶天立地,写起话本子想“又不会成真”
,偶尔会因为净一大师断言自己会弯而烦恼的七尺男儿。
要是他知道自己被萧炀看光了身子,第一反应怕是先想姻缘后感恩。
萧炀想的很投入,又长又软的睫羽垂下,琥珀色的眸子倒映出火炉的星火。
他想用剑了。
燕王府的下人从来不会多问一句,王爷既然把这人带进了马车,没有吩咐“送他回去”
,便是回王府。
经过殿试、游街以及鹿鸣宴,天色已晚,皎皎明月挂在天边。
西大街相比其他三个街道愈发亮堂,也更加寂静。
偶尔的马嘶一声,都异常清亮。
“王爷,到了。”
马夫弓着腰将车凳放下。
萧炀盘膝坐在马车上,倏地站起身,瞥一眼步青云。
想了想步青云的住址。
福来客栈。
萧炀又想起了方才自己的问题。
维持好感,还是增进好感?约莫是还新鲜着,当萧炀回过神的时刻,已经将左手放在步青云的肩胛骨下,手指收于步青云左腋下,右手放在步青云的腿弯处,再次抱了起来。
萧炀素来雷厉风行,自知这个问题难以短时间内解决。
夜深霜重,也无须找人去打听步青云住所在何处,给他在云涛院找个房间便是。
鳞次栉比的建筑中总要有个拔尖的。
最为拔尖的便是云涛院,布置最为简单,却无一不透着精巧。
红砖绿瓦,斗拱飞檐。
跨进垂花门,便是怪石堆积在一起的假山,踩在鹅卵石铺成的小道上,淙淙泉水流在假山上发出悦耳的声音。
怀中的人吐息绵长而悠长,便是浓重的酒味。
萧炀嫌弃的蹙眉,有好感是一方面,但酒味确实令人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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