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那秦五爷往苏州河前过”
新出场的女戏子是个新人,才不过十三岁的年纪,一件白绫衫子,一条白绢裙子,腰间束着一条鹅黄色汗巾子。
人家都说要想俏,一身孝,这话果然不骗人,人长的好,扮相也好,一出来就是一片的叫好声。
这就是碰头彩!
苏州,帝国的腹心,也是这个国家最璀璨的明珠。
这里一座城市就生活了上百万的人口,经济发达,文脉昌盛类比生活水平,此时的苏州堪比后世普通的小城市。
当然了,这是只拿苏州城进行对比。
除了没有后世的高科技,这个时候的苏州放到后世的一干中小城市里一点都不违和。
而这样的城市放在这个时代,那就是超越时代的奇迹。
不要说从国外来的传教士和商人了,就是这个帝国本身,从北边、西边来的外乡人,乍一来到苏州,也要为这座城市所折服。
她是这样富庶、繁荣、发达、美丽沿河修建的戏园子正在唱大戏,苏州的富庶很是养活了一批有钱有闲的子弟。
这些人能够整日玩花遛狗、斗鸡走马,至于说茶馆里听书,戏园子里看戏,路上再买上几张报纸茶摊上坐了看这就是他们的日常。
也只有这全齐活儿了的人,才会被认为是到位到家的苏州子弟。
许文华不像别的有钱子弟,在戏园子都有自己的包厢或者包座,但是凭他的名声,只要报出名字。
无论是哪一家戏园子,立刻就会奉他做座上宾,找最好的位置请他坐了去看戏。
‘北宋南丁’是小说界南北两大巨擘,然而其中的‘南丁’,也就是‘草堂老翁’丁一新都十分羡慕他。
草堂老翁是他的笔名,不过他这个人很习惯换笔名,所以名下还有好几个名字,只不过这个名字最常用而已。
丁一新在小说界地位比许文华略高一些,又出道早,是个大前辈。
他是认识许文华的——前年他从成都搬到苏州来住,当时就是许文华接待的他。
许文华前年的时候才刚刚‘封神’,算是新晋神,丁一新和他玩了几天。
等到苏州的房子整理好了,一家人搬进去,这才在自己的文章中写道:“文华个性潇洒,自得乐趣,我不如矣!”
全文的意思提取一下,大意就是说,丁一新感叹,虽然他地位高,辈分高,赚的也比许文华多。
但是他羡慕许文华啊!
许文华年少成名,比他年轻比他帅,整个苏州走到哪里都是座上宾,各种娱乐消费都不要钱的——还有没有天理啦!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