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猎。”
施瓦伯格说,“几个公司的高层都要去。”
“我不是高层。”
“你这家伙,正因为你不愿和人打交道,我才为你创造机会。”
“不用,谢谢,我现在——”
“卡尔,”
施瓦伯格走到昆尼西背后,将手放到他的肩上拍了拍,“这是命令,必须来——就当陪陪我好啰。
其实我也不爱去和人打交道,但是没办法嘛。
我们可以装装样子,然后找个借口回城。
这样一来,你的任务完成了,我的任务也完成了。
这样总可以吧?”
昆尼西端枪的姿势倒是挺标准,可扣动扳机仿佛能要了他的命。
他沮丧地穿着猎装,靴子勾勒出细瘦的小腿线条。
他的直属上司,弗朗茨·兰德曼见到昆尼西,眼珠子差点掉下来。
“您怎么把他叫来啦?”
兰德曼疑惑地问施瓦伯格,“他——”
“不是大家一起玩玩嘛,”
施瓦伯格微笑,“我挺喜欢卡尔的,他工作很出色,不是吗?”
施瓦伯格信守诺言,没过多久,他就带着昆尼西脱离了其他人。
“我不会骗你,”
他说,擦了擦汗,“我们可以自己打着玩儿,你要是能打到鹿,就可以在壁炉上搞个鹿头做装饰。”
“鹿是无辜的。”
昆尼西说,看起来更沮丧了。
“你不喜欢枪?”
施瓦伯格举起手中的猎枪,瞄准,打落了一根树枝,“枪是人类的好朋友。”
“狗才是人类的朋友。”
“你的话变多了。”
“我想回去。”
“不行。”
施瓦伯格看了眼手表,“一上午还没过去,你一点猎物都没打到的话,就白来了。”
他们在树林的边缘游荡,说是打猎,实际没开几枪。
“我小时候就学会用枪了,”
施瓦伯格说,“在我的家族,不会用枪的男人没有存在价值。
我记得,我的一个哥哥把枪塞给我,骗我说那是玩具。
他肯定希望我走火杀了自己。”
“不会的。”
昆尼西说。
“你什么时候学会的用枪?”
“19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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