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切都是自己的执念而已,他执念的走遍全美50个洲,想找他问个为什么?他对这人早已谈不上爱或恨,不过一腔执念而已再无其他。
但直到现在他才发现,最令他疼的居然不是他这些执念,也不是他被抛下的不甘。
而是程筝过得不堪,程筝的遍体鳞伤,程筝那些灰暗的日子。
原来爱一个人入骨,你才会发现。
你的所有好与不好的感官情绪都是他赋予你的。
你执念、不甘、愤恨、委屈、妒火等等一切让你不适的情绪。
你之所以能感受到,不是你不爱他,而是你早已爱这人入骨。
原来曾经看不懂的酸词爱语,是因为站在书外看。
当看懂了,就成了书中人。
他抬起头,扯过旁边的擦手纸,胡乱擦干了脸上的水痕。
他双眼清明的看着镜中人,看到了17岁的陆时琰。
他扯了个标准的露齿笑道了句,你回来了。
刚出洗手间,就看到从包间出来拿着手机放在耳朵边的程筝,神色紧张的望着他。
“时琰,你没事儿吧?charles说你不太舒服,去了洗手间。
我打你电话也没接,你怎么啦?”
程筝抓过他的肩膀,,迈着步子围着他来回转悠,一双眼睛跟扫描机一样上下来回的盯着他瞧。
“没事儿,走吧。
你的眼睛不是x光,扫描不了我的不舒服。
别瞧了,筝哥”
他揽过程筝的肩膀拥着他往包间里走。
程筝定住了步子,低下头站在原地不动。
“怎么了?我不小心,泄露技能了?”
他用力揽了一把程筝的背,还是定着不肯抬脚,转头挑着眉笑着看向程筝。
“什么?”
程筝抬起头眼眶渐红的看向他。
“我的技能啊,定身咒啊。
你不是中了吗?”
他捏了捏程筝咯手的肩膀。
“不是,陆时琰,你叫我什么?”
他鼻头发酸整个鼻腔连着脑门都酸胀了起来。
太久了,久到他都快忘记。
这人叫‘筝哥’会这么好听,这是以前陆时琰在他面前撒娇,哄他,甚至是求欢是才会叫他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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