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正事,程锦邀请万宗能留下来吃饭,“你来得正好,今晚我们加餐,有鸡吃。”
步欢噗嗤一声笑了,“要吃鸡?它们现在还活蹦乱跳着,我去杀吧,杀一只还是把两只都杀了?”
万宗能有点吃惊,“你们自己做饭?”
“你提醒我了,可以让村里人帮忙做。”
程锦刚想起来这事。
叶莱笑道:“没事,我们自己做吧,就当休息了。”
“我们自己做的可能还更好吃。”
步欢大言不惭。
“……”
万宗能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有这种做饭的爱好,他拒绝了,“我不吃了,我得回镇上和大家商量一下晚上的工作。”
程锦点头,自然是工作第一,“你们辛苦了。”
很可惜万宗能没留下,否则他就能看一场好戏。
从程锦这边来说,幸好万宗能走了,否则可太丢脸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还是鸡的事情。
步欢杀鸡时,疏忽了,割断鸡脖子处的动脉后,没等血放干,就松手了,结果那只鸡非常坚强,立刻在院中狂奔了起来,它是有翅膀的,虽然飞不起来,但死到临头,它被激发了所有潜力,扑腾得比人还高,步欢在它身后狂追,就是抓不住,热腾腾的鸡血飙了满院子……小安拿手机录像,“鸡坚强!
加油加油!”
也不知道她到底是在给谁鼓劲。
杨思觅手中捏着把小刀,似要出手,但最终还是没动,因为步欢一直在扑那只鸡,刀飞出去,有很大概率会一箭双雕。
等那只鸡的热血洒得差不多了,速度慢下来,才终于被步欢像守门员扑球一样逮住了。
“……卧槽!”
步欢咬牙切齿地捏紧了鸡翅膀,这疯鸡,可累死他了,晚上一点要多吃点!
大家都“欣慰”
地笑看着他,“知道你现在是什么样子吗?像个杀人狂。”
面目狰狞,身上血迹斑斑。
程锦感叹:“原来鸡的战斗力这么强。”
“不,是他蠢。”
杨思觅说。
“……”
当晚,万宗能的采集dna行动进行得不顺利,被近中断了。
因为出了意外,又发生了新案子。
一个叫胡健康的男人死了,死在一个叫胡琴的姑娘的刀下。
胡琴今年19岁,父母和哥哥嫂嫂都在外打工,她和奶奶以及小侄女在家留守。
今晚,她去村里的小店买东西,因为害怕就随身带了把刀防身,却没想到回来的路上,真的遇上了歹徒。
那人捂着她的嘴把她往路边的树林里拖,她奋力挣扎,两人扭打时,她捅了那人一刀,然后赶紧逃开,跑去向附近的人家求助。
那家人几人结伴一起去树林里看了眼,发现有个男人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他们也不知道要怎么办,连忙再去找村里的其他人。
正好万宗能带着人在村里采集dna,很快村民们就来找他了。
他一听说“死人了”
,立刻往那树林那边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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