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慎刑廷的行刑之人铁面无私,断不会因为他年纪小就放过他。
朝术被打得筋骨皆断、血肉模糊,一开始还觉得剧痛无比,额头上冒出密密麻麻的汗,之后完全麻木——被打到失去感觉。
十下。
一下不少,一下不多。
朝术疑心自己的腰部及以下都要彻底废了。
以后回去也上不了好药,这伤定然是落下了。
爬不起来,连活都不能干。
无异于废人。
谁会愿意养着一个废人?
行完刑之后,也无人来把他带回去。
慎刑廷里面每日进来的人不说有几十,也有七八个,哪能让他占了地儿。
来了两个臂力不凡的太监,把他一抬,扔在了宫口,等着宣春宫的人来带走。
这地儿偏远,平日里宫人躲着走都来不及,谁能见到他。
他什么都不是,他连活下去都像是在奢望。
阴冷冷的天,他趴在地上,像是一滩烂泥,人人嫌恶。
太苦了,太累了。
在吃人的宫殿里,他每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哪怕活得再小心也有人对你满是恶意,恨不能将你推入深渊,好让你万劫不复。
这就是深宫,一旦进来了,就得做好死无全尸的准备。
细瘦苍白的手指逐渐收紧,指腹蹭过粗粝的石板面,道道血痕蜿蜒在上面。
几日后经那风吹雨淋,一切痕迹又都消失。
朝术眼中的光明明灭灭,一切又归于黯淡。
正待朝术心如死灰之时,他的视野中突然闯入一双纯白的翘头靴,鞋面祥云锦纹隐隐浮动。
朝术的第一想法是净,比他那日日擦拭的婕妤桌上摆放的白玉瓷瓶还要净,不染尘埃,就是那枝头的梨花、初春的新雪。
这样的洁净不用多瞧,一眼便知是贵人。
一黑一白,一脏一净。
他在苟延残喘,对方却高不可攀。
朝术低着头,眼神不敢乱瞟,连抬眸都显得吃力。
“抬起头来。”
是贵人身边的内侍在问话。
朝术怯怯扬起脑袋。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文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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