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起当初在军营里,林少爷奴役她洗衣服的时光,黎小麦感觉恍如隔世,躺进宽大的座椅里,看着将毛毯抖落开给她盖上的林肯,直怀疑这人是不是内里换了芯了。
“说吧,”
黎小麦动了动脖子,用下巴将毛毯的边压平“你是什么时候发现喜欢我到不可自拔的?”
林肯闻言看了她一眼,还是那种关爱智障的目光。
黎小麦现在有点想挑事儿,借机冲淡一下离愁别绪,继续道:“不是这个原因的话,我真的想不出来你为什么忽然对我这么好。”
林肯的反应是: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将原本就有些乱的头发揉得更乱。
“我小时候养过一只猫。”
就在黎小麦不奢望他再开口、裹着毛毯想眯一觉的时候,林肯忽然说道。
“然后呢?”
黎小麦不怎么有诚意地搭腔,声音懒洋洋的。
“然后那只猫死了。”
晕,这是什么狗屁倒灶的烂故事,黎小麦被他雷得困意都消散了不少。
“怎么死的?”
黎小麦还是忍不住有些好奇。
“老死的。”
林肯回答的很平静。
黎小麦:……猫的寿命大概是十到十五年,小时候养的,现在老死了的确很正常。
“然后我就不养宠物了。”
林肯淡淡地道。
所以呢?是先交代自己的童年心路历程,再解释自己如此变态的原因?黎小麦怀疑他是不是要改走忧郁青年路线了。
“我觉得你能吃能睡身体棒,肯定活得很久。”
林肯连讲话的语气都没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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