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来真的,钟安龄的内心一闪而过。
除了第一次看见谢毛毛张牙舞爪的把男生打跑的时候,钟安龄就没有这么仓皇失措的时候。
他不知道怎么想的,用了一个最蹩脚的理由选了逃避。
“我妈,喊我回家吃饭了!”
他的背影像极了招架不住热烈的谢毛毛的逃兵,在往后的很多年里,都是用这种避而不谈的姿态。
谢毛毛歪着头轻轻地笑,“你能逃到哪去呢。”
她势在必得的样子,如此的天真。
那是因为十二岁的谢毛毛,不知道世间有一个词叫造化弄人。
原来你最想要得到的东西,总是要历尽千辛万苦,也不一定能得到的。
所说的稀世珍宝,大抵不是因为他自身的价值,而是在谢毛毛的眼里,钟安龄的分量吧。
隔天,钟安龄一出门就看见了谢毛毛的身影。
她似乎是经过了静心的打扮,当然是她自以为的。
马尾盘的高高的,身上穿着黑色的毛衣,孝期里面的人不能穿太鲜亮的衣服。
下面是运动裤,白鞋,但是唯一让钟安龄侧目的是。
谢毛毛好像偷用了她妈妈的口红?
牛血红的颜色,被谢毛毛重重的在嘴唇边上涂了一遍。
还怕被家长发现,急忙的捂着嘴就出来了。
看见钟安龄走了过来,她略有些做作放下了手,娇羞的朝着他笑一笑。
好啊,嘴边的一圈跟死孩子似的,配上那张还稚嫩的脸蛋,都没法看。
更别说她的口红还沾到了牙上,别提有多狼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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