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厅里面流泻着温柔浪漫的西方乐曲,带着白色围裙的侍者端着托盘左右穿行,咖啡苦涩得味道袅袅钻入我鼻尖,一如最苦涩的初恋,想到那个人,舌头尖子都发苦。
我很悲伤,却不知为什么悲伤,曾经我们之间短暂而懵懂的感情让我不成人样,哪会料,真正不成人样得那个人,是他。
表面风光无限,内里千疮百孔。
我手指颤抖的再次翻开了那张我亲手写给沈煜的请帖,我明明记得我只写了沈煜这两个字,哪知翻开的那一刻,竟在姓名的那一栏,看见了三个字。
――沈煜哥――我的手指再也控制不住,请帖啪的一声倒在了桌子上。
原来,那一份最初的美好,在我的记忆里,却从来,没有褪色过,无论我是七老八十,还是魂归故土,他永永远远都是那个穿着白色衬衣,骑着单车载我的沈煜哥。
而我也永远是那个梳着马尾,坐在他的车子后座,小心翼翼抓住他后腰上的衣服,在阳光下,在他看不见的背后,红着脸,低头偷笑的陈桑。
我们之间的感情,毫无预兆的发生,心知肚明的结尾。
是那枝头的绿梅子,青涩的口水。
我拿着请帖,伸向桌子上摆放的蜡烛,火舌缓缓的蔓延,贪婪的吞咽,很快,很快的速度,燃过我的名字,燃过他的名字,我手指猛然一烫,后知后觉的松开了手。
侍者瞠目结舌的站在一边看着我,没有拦我。
也对,谁会敢去拦一个双目赤红,却没有半点焦距,痴呆流泪的女人呢。
毕竟这个女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随时会跳起来嘶吼打人的疯子。
火熄了,缘起缘灭了。
我看着那冷冰冰的一堆灰烬,对旁边的侍者露出一个傻子一样得笑容,然后指着那一堆灰,说:“帮我打包,谢谢。”
他继续额瞠目结舌的看着我,然后一边发着抖,一边拿出外卖袋,帮我把面前的那一包灰烬给打包了。
那灰烬,我放进了密封袋,然后塞进了荷包里。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那么愚蠢,又做着这么难以理解的事,我只知道,这荷包代表着一个字,离。
最初的爱,最后的你,都已离我远去。
――一直觉得还离我很远很远的婚礼,就这么在日日夜夜的备战中,悄然到达了。
当这一天真正来临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竟然还像一个少女一般的紧张,婚礼的前一天晚上,霍启盛如胶似漆的抱着我,他说他要珍惜这最后在坟墓外的一夜,他说:“桑桑,我终于拥有了你。”
我笑了一下,然后伸出手,摸摸他的耳朵,对他说:“你有健忘症哦,说的好像你有多正经似的,我浑身上下你哪里没有拥有过?”
霍启盛学着我的语气,特别讨厌的对我说:“对哦,我有健忘症哦,不如你再让我好好的回忆一次?”
我以为他又要狼性大发,他却像个纯情少男一眼只顾着研磨我的嘴唇。
这个吻好干净,像是带着清风的凛冽,又像是带着桑葚的清甜,霍启盛的嘴巴好可口,我像只蜜蜂一样汲取着他的汁液。
霍启盛嘴巴红肿,一脸忧怨的看着我说:“桑桑,你被我喂的营养过剩,现在胃口都变大了。”
我一掌推开他复又凑过来的嘴唇,义正言辞的对他说:“这位先生不可以哦,我明天就要出嫁了,我哒老公会不开心的。”
霍启盛闻言,看看表,然后开始利索的脱光自己的衣服。
“这位先生,你要干嘛?”
“现在是九点,还有三个小时到明天,我要快点给你提供性服务,一会还有个五十岁的富婆等着我上钟。”
……他不敢太折腾,折腾完之后,看着我红扑扑的脸,说:“老婆真美,明天不用打腮红了。”
“小牛郎,睡一觉就是你老婆了,你五十岁的织女姐姐,还在等你呢。”
“扯淡,五十岁了还织女,织布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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