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钻吗?”
余纨纨这话,主要针对是那颗粉色的主钻。
钻并不大,估计还没有一克拉,但要知道这是粉钻,粉钻素来被誉为钻石中的女王,数量极为稀少。
尤其粉得这么剔透好看,余纨纨就算再不识货,也知道这样的粉钻一定价格不菲,不是普通人家可以拥有的。
杜甄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会从法国卡地亚总部订下这枚戒指,不过是因为她为了没有一枚钻戒而黯然。
图册是他亲自选的,订得是加急,五天就从法国飞到中国,价格自然不菲。
会选择有些显眼的粉钻,不过是因为知道她肯定喜欢。
可是怎么解释,他却从没有想过。
“这是哪儿来的?”
杜甄轻咳了声:“是我养母留下的遗物,说是让我送给未来的妻子。”
余纨纨没有多想,电视里很多母亲都会遗留下首饰给未来的儿媳妇。
当然这个定律不通用中国的母亲,因为中国人富起来也就是近些年,但港台剧里很多都是这么演的。
她越看越喜欢,有些爱不释手了。
“你也不知道是不是钻?不过也是,你养母的东西,你怎么会知道具体,你们男的哪懂得这些。
粉钻我也就是听说过,在网上看过图片,那东西太昂贵了,这估计是粉晶。
不过我很喜欢,谢谢你呀,杜甄。”
她亲了杜甄脸颊一口,又低头去看戒指。
“你帮我带上啊。”
她示意。
杜甄笨手笨脚拿过戒指,却不知道该带哪根手指,幸亏余纨纨主动伸出左手,又翘了翘无名指。
戒指还没套上,手指却弯了下来。
“不行不行,你还没跟我求婚呢。
不能因为我妈的传统糟粕,就坏了我们年轻人的规矩。”
这话直接把杜甄说懵了,有点无措,看看戒指,又看看她。
“我不会。”
他老实说。
“那我教你。
你要学电视里那样,单膝跪地,执起我的左手说求婚词。
等我同意后,你要亲吻下我的手,然后把戒指帮我带上。”
她指点着,杜甄就照着做,等到说求婚词时,却抓瞎了。
“你要这么说——亲爱的余纨纨小姐,你愿意嫁给我吗?无论贫穷、富贵、疾病,我都会与你相互依偎,不离不弃。”
“亲爱的余纨纨小姐,你愿意嫁给我吗?无论贫穷、富贵、疾病,我都会与你相互依偎,不离不弃。”
“我当然愿意了,杜甄先生。”
她抬头挺胸,虽然穿着平价的短裤和t恤,却高贵得像个公主。
“快帮我把戒指带上。”
她提醒他。
高贵的公主,顿时被这急切的催促坏了形象。
戒指带上了,果然很适合她,指环不大不小,简直就像量身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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