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
年(民国元年)2
月
12
日,隆裕太后临朝称制,颁布《清帝退位诏书》,清朝正式灭亡。
按照南京临时政府与清政府议定的《关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之条件》,民国政府每年拨给逊清小朝廷四百万两(改铸新币后为四百万圆)的费用,溥仪仍旧居于宫中,保有一定待遇。
3.
宣统复辟:
-
1917
年
6
月
14
日,安徽督军“辫帅”
张勋利用黎元洪与段祺瑞的矛盾,率五千“辫子兵”
,以调停“府院之争”
为名,进驻北京。
7
月
1
日凌晨,张勋等人拥戴宣统复辟,溥仪发布“复政谕”
。
然而,复辟只经过短短的
12
天便宣告破产,7
月
12
日,溥仪再度宣布退位。
4.
师从庄士敦:
-
1919
年
2
月,清室与庄士敦签订聘用合同,由他教授溥仪英文、数学、历史、博物、地理诸科。
庄士敦的讲授引起了溥仪极大的兴趣,受其影响,溥仪醉心于生活欧化,还剪去了长辫,并产生了赴英留学和逃离紫禁城去西方漫游的念头。
5.
举办婚礼:
-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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