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石头看着小伙伴远去的身影,与有荣焉,自豪道:
“祖母说过,小山打小就聪明的不得了,两岁识千字,三岁背古诗,四岁熟读四书五经,五岁精通诗词歌赋,六岁……”
“八岁之前还是个小傻子!”
大郎暗自腹诽,抬手朝着他的后脑勺不轻不重地拍了一下:
“读书不过是那些庸才所行之事,小郎君岂会屑于去做那文绉绉的酸腐儒生,我说的是武功,小郎君身上那宗师级别的武功,可明白?”
小石头怒瞪了他一眼:“小山自幼力大无穷,悟性非神童可比,庭叔本就武功不凡,小山身上这些本事,自然是跟他爹学的呗!”
大郎惊奇问道:“小郎君的爹爹若真是武艺不凡,为何又会死在猎虎之中?你瞧瞧小郎君这万夫不当的身手,十头猛虎都不够他一人杀的。”
小石头挠挠头,怅然若失道:“对呀!
如此看来,庭叔也不是很厉害!
要不然他也不会和我爹爹一样,命丧虎口!
尸骨不存!
!”
少年语气沉重,脸上尽是一片哀悼之情。
灌木丛中。
孟青山一路狂奔,目光紧随前方那只近在咫尺的麋鹿。
只见他双脚猛然发力,身躯拔地跃起,如苍鹰扑食般落到麋鹿背上,紧紧搂住它的脖颈,双脚快速着地,奋力一扳。
这头重达四五百斤,惊慌失措的雄鹿,脚步一个趔趄,庞大身体生生被孟青山放倒在地。
麋鹿身体侧翻的刹那,孟青山手掌按压地面,借力弹起,矮小身躯稳稳地压制住不断挣扎的麋鹿。
“石头……大郎!
赶紧拿绳索过来!”
孟青山小手掌温柔地抚摸鹿头,不断安抚着身下这只彷徨无措的祥瑞,生怕它被吓死。
这种被称之为四不象的祥瑞,由于其极苛刻的繁衍方式<鹿群里,只有鹿王才拥有交配权,其他雄鹿只能……>在华夏历史中,于西汉末年几近灭绝,只在长江中下游的沼泽地带有少数存活。
近代,通过人工养殖,这些珍稀动物才得以繁衍壮大,但仍属于国宝级别。
前世,破晓驻扎盐山原始森林,期间,这玩意儿,他不知道杀了多少头。
末日之后的麋鹿,体型远非身下这只可比,体重普遍都超过千斤,是破晓队员最喜爱的食物之一。
麋鹿是一种性格温顺的动物,聪明且有灵性,极其适合人类豢养。
想来,若将此奇珍祥瑞送给侯府,姚家上下必欣喜异常,阖府欢庆。
以此物,换侯府一个承诺应该不成问题。
有天下第一将门——姚家的女郎君在身后撑腰背书,往后的日子,他在北境,不说可以横着走,最起码,行事会得到极大便利。
如今他的实力,较之前世,百不存一,根本不足以在这个朝代睥睨一切,直面皇族和世家的滔天强权。
在身体尚未成长,识海空间无法打开、羽翼未丰之时,祖母和妹妹有了侯府这张护身符,安全也能得到最大保障。
若有一日他不在,于北境之地,有靖北侯府庇佑,绝无人敢肆意凌辱这祖孙二人丝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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