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怎么也忘不掉,那天晚上一声枪响,秋果一身是血从少帅房里被抬出来的样子,每一滴血,都像是滴在了她的心上,蔓延开来。
大太太站起来:“纪堂,府里不能再出人命了。
春芽是二太太家里带来的,情分非同一般。”
在沈纪堂和他的□□面前,哪怕二太太也不敢出来替她的贴身丫鬟说情,要不是大太太,恐怕沈纪堂手枪的扳机已经扣下去了。
大太太凝望着沈纪堂,终于,沈纪堂把枪收回了枪套中:“再有下回,谁求饶都没用。”
说完,他转过头对胡曼曼道:“跟我过来。”
胡曼曼便乖乖跟在了沈纪堂的后面,跟他进了书房。
从内厅到书房,只是短短的一点儿路,胡曼曼的心却提到了嗓子眼,她没想到,沈纪堂会恰巧回来撞见这事儿。
而且他竟开口在这么多人面前帮了她。
她是真的抱上沈纪堂的大腿了?胡曼曼有些不敢置信。
啪嗒。
沈纪堂站在书桌旁,手一松开,那支盘尼西林滚落在了地面上:“这东西你没用?”
小小的玻璃瓶在地上滚来滚去,幸好没碎。
胡曼曼连忙蹲下捡起来,擦了擦:“少帅,我病好了,就没舍得用,打算——”
沈纪堂冷冷地看着她,她顿时闭了嘴,说不出话来了。
她错了,沈纪堂的大腿并非这样好抱,她闭上嘴,自动往后退了好几步。
“你很缺钱?”
沈纪堂淡淡开口,眼光落在胡曼曼身上不曾离开,带着一丝不悦。
是啊,她得多筹钱,才能确保日后出了大帅府,能好好地生活下去,自然得是越多越好,她甚至寻思着做个小买卖,做买卖也得找铺面,那又是一大笔钱。
她还什么都没说,他那目光就像是嫌弃自己给他丢了多大的人。
胡曼曼在心里叹了口气,到底是男主,根本不懂人间疾苦。
不过,缺钱也并没什么可丢人的。
胡曼曼露出惯常的丫鬟微笑:“能把女儿送进来做丫鬟的,哪会不缺钱?日后我还得出府,想多攒点钱过日子。”
听到出府二字,沈纪堂的眉头微不可察地皱了下,不悦的目光微滞了一下,很快就恢复如常。
“少帅,我得去准备晚餐了。”
“等下。”
沈纪堂打开书桌的抽屉,拿出了一个信封,信封上印着红色的大字:易家她如遭电击,剧烈的酥麻感又侵袭了全身,要不是沈纪堂手臂上举着的美金还飘着一股子油墨味,冲淡了他身上的男性气味,她早就已经腿软下来了。
只一瞬,她胸口处,原本放松的手臂,在碰到她的时候,刹那间肌肉绷起,凸起的肌肉,像是滚烫的石头,硬硬地擦过她胸口柔嫩的地方。
唔……她咬了咬下唇,总觉得嘴里下一秒就要发出奇怪的声音。
胡曼曼凭着意志站稳了脚步,嗓子像是糯地泡了整夜的水,湿哒哒黏糊糊地,连清了两次,才能勉强发出声音来。
“我不能要。”
可这声音却像奶猫儿一样细微柔弱,视线也不受控制,迷迷糊糊地停留在了沈纪堂白衬衫的胸膛上,不知不觉又往下移了一点。
脑子里轰然炸起一点白光,是那日他洗完澡之后,内裤里那一大坨——沈纪堂站在原处,手臂早已收了回来,人也动了一步,但还是站在胡曼曼的面前,他人高马大,一下子将两人之间的空气变得稀薄起来。
他多年在战场和军队,性子偏冷,待人接物更是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可他方才手臂擦过的地方,柔软地晃动了一下,像是把他万年不变的石头心给晃了一下,除了胡曼曼,他从没碰过女人的什么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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