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的浓烟蹿到了3楼。
也不知道是烟熏的,还是怎样,宋澄看见王承志眼睛红肿,鼻子和嘴唇都在颤抖,紧接着,他的牙齿跟着打颤。
他身子一斜,一个踉跄撞到墙上。
邹英要去扶他,却被他推开。
“她……她不会出去的……”
王承志抖着手去勾地上的斧头,拿了几次,才把斧头握在手中。
他举起斧头,双目无神。
“王承志,你要干什么?”
“王承志,你把斧头放下!”
邹英想靠近又不敢,她扭头去求宋澄:“你帮忙劝劝,帮帮忙啊!
!”
宋澄没理会她。
“啊——”
突然,王承志大喊一声,握紧了斧头。
就在邹英扑向王承志的时候,举起斧头的他,一斧头砍向地上那只被他劈开脑袋的丧尸,斧头对准了丧尸的腹部。
斧头小心翼翼划开。
他把丧尸肚腹里的残肢全部掏出来。
丧尸不再拥有消化系统功能,他们啃食活人,只是出于一种无意识的需求,把人肉塞进嘴里,吞进肚子,肠道却不会消化那些肉体,他们一直塞一直塞,直到把东西从肛-门处挤出。
所以,王承志翻查一只丧尸的肚腹,接着是物竞天择“欢欢是不是只是我一个人的孩子?”
“你到底还是不是她妈妈?”
“如果……你觉得你不想要她,你生命里只有那些狗屁工作就可以了,早告诉我,我特么就不会把孩子交给你!”
“邹英,你告诉我,她到底去哪里了?”
王承志对着她一通咆哮,把冲天怒火发泄到丧尸尸体上,他的衣服又脏又烂又破,头发、脸颊、脖子和双手粘满血浆和其他黑乎乎粘稠的液体,其实,他看起来比丧尸还要糟糕,但对他而言,更糟糕的事情是欢欢竟然有一个这样的妈!
在王承志踢踹丧尸尸体的时候,邹英保持先前敲打键盘的姿势。
仿佛谁拿了时间遥控器,按下了暂停键,邹英就那样靠在墙上,双手搁在半空,隔了很久很久,她才放下手,捡起地上被摔坏的电脑。
抱着电脑走进卫生间。
坐在马桶盖上,她把脸埋进膝盖。
……………………等宋澄睡醒已经是第二天,吃饱喝足,再带着黑猫去群楼四楼超市装走一大包培根肉片。
黑猫欢快的摇着尾巴,高兴得要飞起来。
“大橙子!
你说我一吃d国培根,二四六吃a国肥牛,怎么样?”
黑猫用脑袋去蹭她的腿。
把黑猫抱起来,试图装进拍得满满当当的背包。
她失败了。
“礼拜天呢?”
继续往前走,她放慢了些脚步。
“吃鸡肉肠啊!
嘿嘿,我藏了一包鸡肉肠,里面有脆骨哟,好吃得要把舌头吞进肚子里,大橙子,要不要分你一根啦?”
“多谢三哥厚爱。”
还是把它抱起来,她快速下楼梯:“欢欢真不在楼里?”
黑猫拍拍肚子:“她在我肚子里。”
“别闹。”
“拜托,我又不是搜救系统,哪里知道她在哪里,能找到你,就已经谢天谢地谢上帝了!”
宋澄带着黑猫去了5楼,王承志在那里,不过,她没有看见邹英。
王承志坚信那些他剖开的丧尸肚腹里没有欢欢,欢欢不在万通集团大厦和群楼,而他会继续寻找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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