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这个老男人。”
江骏琛抱怨归抱怨,还是给他做了一碗,要吃阳春面直接让自己做不就好了,好非要让自己去买点别的,三十好几的男人说话绕什么弯。
冉文瑞三十二岁,比江骏琛大两岁,虽说如此,在吃食方面,冉文瑞还是会像小孩一些。
也许是家庭方面的教育不同,江骏琛从小就吃腻了的东西,对于这个从小就在艺术世家长大的男人来说就很新奇,就像教育文化和底子以及对艺术的敏感度,江骏琛对颜色不是很敏锐,但冉文瑞却一眼就能把东西辨识出来。
自己已经不喜欢了的市井小吃,江骏琛每次见了都眼前一亮,就像阳春面,上次无意间让他尝了一次,就一直要吃。
粉丝汤难道不比清汤寡水的阳春面好吃吗?江骏琛风风火火地把煮好的烫手面给他端过去,冉文瑞又不给自己开门,江骏琛就自己一手拿碗一手开门,结果碗底烫得不行,冲进去的时候,整碗汤面都洒在了地上,落在地上的汤还溅起来沾到了冉文瑞的长袍衣裙。
江骏琛僵在那,笑得一脸生无可恋,他上前拉出自己的衣袖,给他擦鞋,“哈哈哈,大人,您没事儿吧?”
“这衣服我做出来才见家长害基友晚菊不保江骏琛并没有告诉江澈他周末去不了校庆的事情,他以为自己能够解决,并且平衡两边的关系。
可是到了那一天,他就觉得自己太天真了。
原以为冉文瑞的家在市区,应该离学校很近的,到时候他再两边跑就是了,可是直到他上了冉文瑞的车,路经一路的荒山野岭,他才知道自己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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