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全神贯注地围观着,每当他把东西高高抛起,他们便欢呼雀跃。
他让那几件东西在空中不停地转圈,几分钟后,他把它们接住,深深鞠躬谢幕。
观众们为他送上掌声,此时此刻,他们看起来就像一群快乐的小娃娃,甚至连最大最难缠的那个也一样。
吉米知道,这快乐转瞬即逝,但在他看来,快乐即使短暂,仍然值得拥有。
“你怎么学会的?”
那男孩问。
“我在马戏团待过。
我骑在大象背上耍燃烧的火把。”
孩子们瞪大了眼。
“那你怎么不在继续待在那儿?”
一个年龄较小的男孩问。
吉米笑了笑。
“被狮子咬伤了,怕了。”
他俏皮地行了最后一个礼,告别了演出场地。
他的金枪鱼和薄脆饼还候着呢。
那天下午,拉米雷兹警官没露面,弗雷斯诺警局也没派任何人来。
嗯,也不是没有,但不是来找他的。
当时已经入夜,吉米正大口啃着苹果,沉浸在“眺望旅馆1”
中,暂时忘了“彗星旅店”
。
停车场突然传来了刺耳的喊叫声,然后一声高过一声,直到被突如其来的枪声打断。
吉米条件反射般翻身下床,趴在地上。
死于流弹,那可真是轻如鸿毛了。
没多久,外面就响起了尖锐的警笛声。
接着是更多的吼叫,继而归于沉寂。
但愿没有人中枪。
注1:overlookhotel,斯蒂芬·金著名惊悚小说《闪灵》(theshg)中的故事发生地。
“你们托伦斯一家2真是怂逼。”
他重新站起来的时候,对着书本骂道。
“老子宁愿跟一群鬼魂作伴也好过这帮带枪的杂种。”
闹鬼的汽车旅馆算啥?扯犊子呢!
注2:torrances,《闪灵》的主角一家,入住了闹鬼的“眺望旅馆”
。
那之后,他再也没法投入进书中的剧情了。
他坐在床上,背靠着开裂的床头板,考虑下一步该怎么办。
他不能一辈子都在这儿闲待着等拉米雷兹上门。
他或许该在这儿找份工作,找个地方住下——到某人家里租个房间,或者换一家条件稍好点、可以按周租住的汽车旅馆。
可说实在的,他真不想这么做。
他对弗雷斯诺这地方没什么成见,这儿虽然土里土气的,但比这儿更糟的地方他也见识过。
可他就是不想留下来。
这里让他浑身不自在,就像扎人的粗毛衣一样。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