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是轮休,所以没关系。”
陈译问,“签协议之类的,大概需要多少时间啊?我开车来你这儿需要半小时,再从你这儿去我妈那儿,还得半小时——我妈不留我吃晚饭,我也不能来你这儿吃早饭吧?”
“倒是不麻烦,估计几分钟就能完事儿。”
林方叙给出自己的建议,“要不你提前几天过来,先把小猫接走?或者你什么时候方便,我给你送过去也可以。”
陈译打趣道:“服务这么到位啊?”
林方叙赧然道:“咱们……不是朋友吗。”
陈译哑然失笑,嘴里念叨着“没错,当然是朋友”
。
林方叙睨着陈译,冷不丁地问道:“你不会只送你妈一只猫吧?”
“啊?”
陈译茫然反问,“不然呢?”
林方叙说:“她过生日,你难道不给她准备生日蛋糕,或是送她一捧鲜花吗?”
陈译闻言,笑得更凶了。
林方叙羞恼质问道:“不是,有这么好笑吗?”
“哈哈哈!
林方叙,你太厉害了!”
陈译笑着说,“我终于知道你上学那会儿,为什么那么讨女孩子喜欢了。”
高中时期的林方叙是那种被女生喜欢因此被男生讨厌的人。
他性子温和,长得秀气,微微下垂的眼角和过长的刘海,散发着青春期特有的忧郁,不会像同龄男生一样脏话连篇的他,因此备受女生的喜爱。
当然,这也使男生愈发厌恶娘炮一般的林方叙。
他被男生们挖苦和孤立,严格意义上来讲,林方叙就没有关系要好的男同学,因此陈译说他们是朋友,他才会如此诧异。
林方叙也想起了那些并不算太开心的过往,他气恼地咕哝道:“爱送不送,关我屁事……”
“诶,你这么会讨女人的欢心,”
陈译却笑得有些得意忘形,他顺势调侃道,“怎么还没结婚啊?”
林方叙反唇相讥:“你不是也没结婚吗?”
看见林方叙阴鸷的表情,陈译当即敛去了笑意,因为他想起了对方讨女生喜欢以外的叛逆时期。
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陈译已经记不清了,大概是从高一下半学期开始,林方叙好像就变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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